北士科案挨批圖利 柯市府秘書長還原3訪談:招標與新光理想有落差
北士科案延燒,藍綠議員質疑柯市府圖利新光,招標前3度與新光會談,會後條件也為其「量身打造」,柯市府時期秘書長陳志銘今還原3次會議紀錄與市府2度公告招標內容並說,每次公告招標內容與新光建議事項有一定落差;至於外界關注柯3月3日拍板的市長室會議備忘錄,其決議事項的根據來自一份由主辦機關與規劃顧問公司綜整廠商訪談後的簡報。
議員林杏兒日前發現,柯市府110年3月3日拍板前,早已3度與新光醫院、新光人壽訪談,會議備忘錄包含109年4月10日、11月11日,以及110年2月17日。
陳志銘還原3次會議內容,第一次是2020年4月由時任副秘書長的他主持,新光針對T16、T17、T18三塊地認為,總開發量體大,易導致後續投資人招租去化壓力大,「也就是新光當時或許希望分標,以降低投資風險」,但市府未採納,6月第2次公告招商仍維持「一標招商」,10月流標。
他說,第二次是109年11月,新光稱如3塊基地分拆招商,該公司表示需再進一步評估,「也就是希望延續前2次公告,維持合併招商,如分拆招商,他們需再重新評估」。
陳志銘指出,隔年2月新光表示,若3塊基地分開招商,建議投標策略設計合併開發優先開標等機制,「也就是新光仍希望3塊基地能綁在一起,如果分開,是否只要提出願意合併開發者,即可優先取得開標權利。」
他提到,最後市府110年7月第3次公告招商採「三標各別招商」,未採納新光建議的合併招標,由此可見,「市府每次公告招標內容,與新光建議事項確實有一定落差」,所以新光只好3塊基地都投標。
陳志銘直言,如果市府第3次公告招商仍維持「一標招商」,或接受新光建議「三標招商,但合併開發者可優先取得開標權」,新光恐將是唯一能同時取得T16、T17、T18的廠商。
他最後也說,現在3場會議紀錄全貌慢慢公開,但一些人只看到柯文哲110年3月3日決議事項就開始討論,卻忽略決議事項的源頭是一份由主辦機關與規劃顧問公司綜整廠商訪談後的簡報,只要看到該份簡報,就可比對兩者關聯性,錄音錄影非唯一關鍵。
陳志銘補充,北士科案第1次公告招商為108年10月31日,第2次公告招商是109年6月30日,而在110年7年30日第3次公告招商之前,柯文哲已於110年3月3日市長室會議備忘錄拍板,「招商調整為3基地個別招商、不限制產業類別、回歸都市計畫規範」。
另場4月19日市長室會議結論為「T16基地採三階段開標,由申請人自提產業規劃納入投資計畫書評選,T17、T18則採二階段開標,合格者均以價格決標。」陳志銘指出,2場市長室會議均有一份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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